火幣HTX報道,周四(23日)下午3時53分,香港執(zhí)法部門接獲一名姓張(36歲)男子報案,指早前在社交媒體上認識一名可疑男子,對方自稱為虛擬貨幣投資者,透過張男將自己的電子錢包帳戶資料提供予羅男,并聲稱一名姓廖(35歲)男買家會代表他進行交易購買虛擬貨幣。三方前往觀塘駿業(yè)街56號一店鋪內,先作少量虛擬貨幣交易,由羅男將該筆虛擬貨幣轉帳至可疑男子的電子錢包后,對方再將貨幣轉帳至廖男的電子錢包,以制造可靠交易的假象。其后,廖男再將約200萬港元現(xiàn)金交予羅男購買虛擬貨幣,而羅將虛擬貨幣存入可疑男子的電子錢包后,對方便失去聯(lián)絡,廖男未能取回有關款項。 案件中,廖男痛失約200萬港元,張男亦未有收到約3,000港元的中介傭金,執(zhí)法人員經(jīng)調查后,將案件列作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”,暫未有人被捕。執(zhí)法部門呼吁市民進行虛擬貨幣交易前,應使用可靠的中介平臺,了解交易對象的背景及信譽,并采用交易平臺上的雙重驗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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